关于提请任免王友忠等同志职务的报告
来 源:静宁县人大办公室 发布日期:2016-06-13 09:04:00 责任编辑:静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:
因工作需要,根据《地方组织法》和《静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,特提请任命:
王友忠为县人大财经与城建工作委员会主任;
王瑞生为县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;
王壬寅为县人大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;
张录牛为县人大办公室主任;
马川娃为县人大信访室副主任。
免去:
王友忠同志县人大办公室主任职务;
马世明同志县人大司法民政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;
杨立新同志县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;
胡生忠同志县人大信访室副主任职务。
静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(代)
2016年1月5日